[2020年8月14日] 公司治理方面的披露要求是将股票发行人在这方面的实际情况以最大限度的透明度报告给投资人和市场。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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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的身份情况,
要说明哪些董事不是独立董事并确定独立董事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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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董事会成员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书面文件要详细说明董事会如何确定其作用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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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长,董事会主席和各个委员会主席的情况介绍以及每个人的作用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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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位新董事和现有董事的指导和继续教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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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行为规范守则,包括鼓励和发扬有文化和有道德商业行为规范的步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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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董事的任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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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管理层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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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其他委员会的介绍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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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估董事会,各委员会以及每个董事个人的效率和贡献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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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报告发行人必须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目的是监督股票发行人的帐务和财务报告的准备过程并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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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报告发行人必须在其年度信息情况表中披露其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包括:Ø 每位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姓名;Ø 审计委员会成员是否是独立董事和财务专家;以及Ø 这些成员受教育和经验情况以及他们的业绩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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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所有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应该是独立董事。在此独立的定义是指董事和股票发行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实质关系,实质关系包括涉及商业,馈赠,行业,银行,咨询,法律,财务方面的关系或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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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审计委员会规则的目的是加强股票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增加投资人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财务报告的内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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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行人的首席执行长和首席财务长, 或执行类似职责的人,本人必须对上交的年度报告和季报告进行证明。